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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政审和调档】学院关于对拟录取研究生政审和调档的特别提示

  2017级普硕、MBA政审表和调档函将于5月2日开始由学院党委以邮政挂号信方式分批次寄出。(邮寄地址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已经确认好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一致。)
  录取通知书将由学校研招办以邮政挂号信方式寄出,预计6月底寄达。
  1、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研究生须调档。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研究生和硕博连读不调档,须提交政审表。
  2、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3、政审表最后一栏的政审意见由学生档案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且明确写出“政审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并加盖公章,其余部分全由学生自己填写即可。
  4、政审表和档案收到后,我院将已收到政审表和档案名单每周更新一次(暑假期间不更新),请到东凌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告栏内查询。
  5、档案必须密封,邮寄请选择EMS,不要选择其他快递方式。同一单位可同时邮寄几个人的政审表和档案。政审表可随档案寄来或交来,也可单独提前寄来或交来(档案则可稍后寄来或交来)。
  6、为保证档案顺利接收,请不要在暑假期间(7月中旬后至9月开学前)邮寄档案,以免发生档案遗失或在EMS处保存不当;若7月中旬前无法保证档案抵达,请在9月开学报到时提交档案。
  7、需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学生,待入学报到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介绍信左上角标上学号,注意要把党员档案归档。定向委培学生原则上党组织关系随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
♦ 由外省市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 由京内市属单位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 由在京高等院校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 由本校其他学院转入我院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去处为“你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收件人:曾老师,邮编:100083,办公电话:010-62332447
如需直接送交政审表和档案:经管楼808(8:0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