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研究生须调档。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研究生和硕博连读不调档,须提交政审表。
2、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3、政审表最后一栏的政审意见由学生档案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且明确写出“政审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并加盖公章,其余部分全由学生自己填写即可。
4、政审表和档案收到后,我院将已收到政审表和档案名单每周更新一次,请到东凌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告栏内查询。
5、党组织关系:需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学生,待入学报到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定向委培学生原则上党组织关系随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党员注意原单位要把党员档案归档。
由外省市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由京内市属单位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由在京高等院校转入我校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由本校其他学院转入我院的,介绍信的抬头为“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去处为“你处”。
6、档案属于机要,需要密封,邮寄请选择机要或EMS,请不要选择其他快递方式。同一单位可同时邮寄几个人的政审表和档案。政审表可随档案一同寄来或直接交来,也可单独提前寄来或直接交来(档案则可稍后寄来或直接交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收),100083
如需直接送交政审表和档案:经管楼808(上班时间)
办公电话:010-62332447
补充说明: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于2016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确认或修改本人常用手机号、调档函政审表、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调档函政审表将由学院党委以邮政挂号邮件方式寄出,预计5月初前寄达。录取通知书将由学校研招办以邮政挂号邮件方式寄出,预计6月底前寄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