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谷炜
副组长:武森、黄晓霞
成员:张剑、杨建华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300分)=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
3.综合素质成绩(100分)=综合素质笔试成绩(100分)*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分)*40%。其中,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免试条件者,需进行外语笔试,笔试成绩记为合格或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33人,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8人,工商管理学专业15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8 |
无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15 |
无 |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普通计划、各专项计划分别排序,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核成绩低于本院基本分数要求,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可依次递补录取或调剂。
4.导师在本人名下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调入导师可根据本人研究方向等情况选择从本单位、本学科专业内的任一导师名下的考核合格考生中择优进行调剂,选定调出导师后视为认同该导师所在考核组的考核结果,需遵循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放弃调剂录取资格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调入导师方可依次递补调剂。
5.不破格录取,不跨一级学科、培养单位调剂。
6.专项计划考生不得调整为普通计划考生录取。
7.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公示。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010-62333905
监督举报邮箱: jgms@manage.ustb.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