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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东凌经管学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工程硕士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戴淑芬
组员:何枫、魏钧
(二)复试小组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3人的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鼓励与合作企业单位联合组织面试。面试小组配备专门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现场记录在指定面试记录表上。

二、 复试资格
1、 符合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80分(其中无学位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84分),单科成绩均不低于24分。

三、 复试程序
1、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携带: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可不提供);
(4) 2001年以后毕业,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

2、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专业: 项目管理
笔试时间:1月15日8:30-11:30   
笔试地点:经管楼1105教室
面试时间:1月15日11:30-12:00 
面试地点:经管楼1105教室

专业:工业工程 
笔试时间:1月16日9:00-12:00 
笔试地点:太钢教培中心515教室 
面试时间:1月16日14:00-16:00 
面试地点:太钢教培中心515教室

3、 复试内容
工程硕士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与能力。

四、 录取工作
工程硕士录取条件: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条件,专业课考试及面试成绩及格。

五、 联系咨询
地  点:东凌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管楼804室)
电  话:010-62332746;
网  址:http://sem.ustb.edu.cn/
联系人:黄老师,邮箱:jgms@manage.ustb.edu.cn
 

本办法经工程硕士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东凌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