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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资讯

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定》要求,我单位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基础上,开展2018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落实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组  长: 闫相斌
  副组长: 戴淑芬、魏钧
  成  员:李铁克、何枫、冯梅、肖明、马风才、张剑、王未卿
  秘  书:黄忱
  职  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细则;遴选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成员,并进行培训;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组织协调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工作;协调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2. 招生复试小组
  (1) 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小组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2) 综合面试小组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
  坚持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组成由领导小组审批。
  二、复试资格
  1. 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型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推免生
人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金融学 339(44,66) 15 7 125% 10
2 产业经济学 336(44,66) 10 5 120% 6
3 国际贸易学 338(44,66) 12 5 143% 10
4 管理科学与工程 351(44,66) 28 14 121% 17
5 企业管理 343(44,66) 27 13 121% 17
6 会计学 351(44,66) 15 9 150% 9
7 技术经济与管理 330(44,66) 13 6 129% 9
 


 

  2. 第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推免生
人数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工商管理 165(42,84) 84 0 100% 84
 

 
 
  3. 第一志愿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招生人数
(不含专项计划)
复试比例 复试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1 工商管理 165(42,84) 172 100% 172
 

  单独考试、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见《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
  4. 调剂说明
  部分学科(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调剂申请(见下表)。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要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学院将通过该系统通知考生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序号 招生专业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拟接收调剂复试人数 其他学术要求
1 工商管理(全日制) 165(42,84) 32
2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165(42,84) 55
3 技术经济与管理 330(44,66) 3
 

  三、复试程序
  1. 复试信息确认及缴费
  考生于3月 24日晚12:00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本人出生年月日),选择复试科目,提交复试确认信息。注意:该复试确认网站只支持IE浏览器或基于IE内核的浏览器。
  考生提交复试确认后,点击复试缴费按钮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人;并点击体检缴费按钮网上缴纳体检费120元/人,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卡在线支付。复试费和体检费缴纳成功后,可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
 
  2.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 复试专业
经管楼405教室 3月25日上午8:00 工商管理
经管楼804办公室 3月27日上午9:00 技术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金融学
 

  3.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专业水平考核

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地点 相关专业 考试用具
数据库原理与管理信息系统 3月27日14:00  313教室 管理科学与工程  
技术经济学 3月27日14:00  301教室 技术经济与管理  
会计学与财务管理 3月27日14:00  310教室 会计学 计算器
人力资源管理 3月27日14:00  313教室 企业管理  
产业经济学 3月27日14:00  301教室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 3月27日14:00  312教室 国际贸易学  
金融学原理 3月27日14:00  312教室 金融学 计算器
 

  (2)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考核

复试专业 时间 地点
管理科学与工程 3月28日9:00 1109案例室
会计学 3月28日8:30 905案例室
国际贸易学 3月28日13:30 909案例室
产业经济学 3月28日13:30 909案例室
企业管理 3月28日8:30 1009案例室
金融学 3月28日8:30 1005案例室
技术经济与管理 3月28日8:30 1105案例室
工商管理 3月25日9:00 405教室
 

  4. 复试内容及形式
  (1)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复试笔试满分150分,采用闭卷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时间3小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具有文字记录及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综合面试15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外语测试50分。按专业分组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9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内容涵盖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政治笔试不计入总分(采用撰写论文形式),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与外语测试的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复试体检
  体检时间:3月29 日 7:30-9:30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参加学校统一集中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结束1周后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查看体检结果,如体检结果异常,请按提示进行体检复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查结果报告送交校医院保健科,逾期未提供复查结果报告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考生,可与校医院保健科联系另行安排体检时间,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格报告的有效日期为复试前、复试后2周内。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6. 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政审工作,通过调取考生档案,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录取工作
  1. 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MBA考生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
  2.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3.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面试成绩低于54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复试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初试、复试)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3. 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62332447。
  六、联系咨询:
  地  点: 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经管楼804办公室
  电  话:62332746
  传  真:62333582
  网  址:MBA官网:http://www.ustb-mba.com
  经管学院:http://sem.ustb.edu.cn/
  联系人:黄忱
   邮  箱: jgms@manage.ustb.edu.cn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经管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