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正式启动。3月15日我们组织相关学院科研秘书参加了北京市教委的十七届社科奖评奖工作部署会。会议对评奖工作的总体安排、目标任务、重点要求、时间进度等进行了明确。学校具体通知如下:
1、参评成果范围
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成果形式:(1)著作;(2)论文;(3)调研报告;(4)社科普及读物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
教材和文学作品类成果不得参评,规定已获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不得参评。
成果学科范围: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其中学科学术类分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党的创新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等12个领域(类型)。
2、奖项设置
该奖项分为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注:申报要求参考《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3月17日-4月2日,预申报的老师可根据参评成果出版(发表)时间、成果形式等,预先填写申报书,准备附件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4月3日-4月5日,所在学院将申报材料及学院排序汇总表统一报送社科办。
(三)4月6日-4月27日, 社科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选出我校的限额的拟推荐成果,一对一反馈完善建议。
(四)4月20日-4月27日, 完成拟推荐成果在本单位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4月28日-5月2日, 拟推荐成果老师登陆“北京社科”网进行线上申报。
详细内容见3月20日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