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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应用经济学(0202)研究生培养方案(2021级)

一、 学科简介

应用经济学是以经济理论、计量经济学等为基础,以理论分析、应用研究等为手段,结合国民经济实践中的金融、产业和国际贸易等问题,研究和解决各种金融创新、产业发展、国际贸易等实务问题的应用学科。本学科为经济学门类的一级学科,下设金融学(0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5)和国际贸易学(0202063个二级学科。

北京科技大学的应用经济学学科源于1996年起开办的工业外贸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分别于2003年、2006年和2010年获国际贸易学硕士学位授予权、金融工程(后改为金融学)授予权、产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十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学科的综合实力和水平不断巩固和提升,在金融产品设计、金融风险管理、金融信息技术、产业安全评价、产业竞争力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对外贸易实务等方向形成特色。

二、 学位类型和培养目标

本学科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本学科硕士学位以培养相应专业领域的应用型人才为主。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在金融创新、产业组织、产业政策、产业安全分析、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投资等方面取得有理论或应用价值的成果;具有从事本专业的专门业务技能和进行业务交流的外语能力,能够胜任金融管理岗位、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工商企业的有关产业发展、国际贸易实务等方面的工作。

三、 学制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最低学分要求为26学分。

四、 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备注

公共

必修课

5080008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1

硕士生必修

509001X

硕士生公共外语

64

3

1

公共

选修课

50800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2

硕士生必选1门

508000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2

509002X

应用外语类选修课

32

2

2

选修

521000X

数学类选修课I

32/48

2/3

1/2

524000X

计算机类选修课

32

2

2

6080002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6

1

1

6090001

英文科技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

32

2

2

621000X

数学类选修课II

32

2

1/2

学科

基础课

5070210

中级宏微观经济学

48

3

1

硕士生必修

5071157

应用计量经济学

48

3

1

5070205

开放宏观经济学

32

2

2

国际贸易学和产业经济学硕士生必选1门

5071611

国际经济学

32

2

1

5070202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法与沟通技能

16

1

2

国际贸易学和产业经济学硕士生必修

5070203

金融学研究方法与沟通技能

16

1

2

金融学专业硕士生必修

学科

专业课

5070211

比较金融学

32

2

1

金融学硕士生

选修至少8学分

选修

5070213

投资行为分析

32

2

1

5070214

对冲基金管理

32

2

1

5070218

宏观金融专题

16

1

2

5070219

金融科技前沿技术

16

1

2

5071521

金融经济学

32

2

1

5071532

时间序列分析

32

2

1

5071533

投资组合与风险管理

32

2

1

6071525

数理金融学

32

2

1

5070215

公司治理结构

32

2

3

产业经济学硕士生选修至少8学分

5070220

博弈论

32

2

2

5070221

能源环境经济学

32

2

3

5071631

产业经济学

32

2

3

5071632

区域经济学

32

2

3

5071633

产业竞争分析

32

2

2

5070216

高级商贸英语

32

2

3

国际贸易学硕士生选修至少8学分

5070217

跨国并购与整合

32

2

2

5071612

国际贸易规则与实务

32

2

2

5071613

国际投资与国际经济合作

32

2

3

5071615

国际市场营销

32

2

2

5071622

国际经济法

32

2

2

5070222

学术英语与论文写作(双语)

16

1

1

选修

五、 学术活动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必修1学分)。

六、 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工作

执行《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和《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办法》中的有关规定。